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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娱乐平台: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2-04-29 00:22:00 来源:欧宝体育首页APP 作者:欧宝体育app客户端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化工行业(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和季戊四醇、保险粉等精细化工产品)。公司所从事的化肥、化工行业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磷酸二铵、气头尿素的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聚氯乙烯、烧碱装置的盈利水平目前居于国内同行业中上游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反复冲击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克服大宗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能耗双控、出口受限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积极应对市场巨变,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全面启动转型升级,公司经营状况获根本好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44,062,134.24元,同比增长34.33%;利润总额2,243,818,661.22元,同比增长84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9,026,236.42元,同比增长1,255.01%。

  尿素是目前含氮量最高的中性速效氮肥,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农用尿素可单一使用或与磷肥、钾肥等合并使用,可达到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以及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用于药品和试剂生产过程中。公司具备156万吨的尿素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联化公司具备年产104万吨的尿素产能,子公司新疆天运具备年产52万吨的尿素产能,分别利用内蒙、新疆两地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尿素。

  磷酸二铵是重要的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可用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及果树的基肥,也可作为追肥,对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有明显的增产作用。公司具备12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宜化肥业具备年产6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子公司松滋肥业具备年产60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

  聚氯乙烯(PVC)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电气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PVC硬质制品可代替金属制成各种工业型材、门窗、管道、阀门、绝缘板及防腐材料等,还可作收音机、电话、蓄电池外壳及家具、玩具等。PVC软质品可制成薄膜、雨披、台布、包装材料及农用薄膜,还可制成人造革、电缆的绝缘层。公司具备84万吨的PVC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内蒙宜化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子公司青海宜化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子公司太平洋化工和太平洋热电各具备年产12万吨的PVC产能。公司主要采取电石法生产PVC。子公司内蒙宜化具备年产60万吨的电石产能,子公司青海宜化具备年产45万吨的电石产能。相对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材料的乙炔、乙烯气法,电石法生产成本较为低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身磷化工业务及资源优势和基础化工配套能力,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以期抢抓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和升级磷化工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的能力。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120.82万元。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97,29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6,506.07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2年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宜化集团、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重庆南坪自动化仪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坪仪表”)及宜化集团其他子公司采购纯碱、碳酸氢钠、磷矿石、设备等原材料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3,148.47万元,该类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额为41,591.47万元;

  2.向关联人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燃料和动力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423.74万元,该类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额为488.60万元;

  3.向关联人双环科技、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黎明”)、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液氨、液碱、烧碱、电等产品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9,804.92万元,该类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额为8,725.88万元;

  4.接受关联人宜昌锦程万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万和”)、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卅物流”)、化机公司、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运输、工程建筑、安装、维修等劳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52,743.69万元,该类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额为45,700.12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张忠华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主营业务: 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宜化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87,671.47万元,负债总额为605,377.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706.2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01.01万元,净利润18,718.76万元。

  主营业务: 氨、液氩、硫磺、氧(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5月19日)、氨溶液的生产销售(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月17日)、纯碱(碳酸钠)、氯化铵、小苏打(碳酸氢钠)、原盐(氯化钠)、芒硝(硫酸钠)、粉煤灰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经行政许可后经营的,须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承担与盐化工行业相关的科研、设计及新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安装和建设工程项目。批零兼营化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软件开发;光电子设备、微型机电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重油销售。氯化钙、硫酸铵、化肥生产、销售。煤炭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双环科技的资产总额为218,696.74万元,负债总额为159,769.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927.4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784.36万元,净利润42,934.96万元。

  主营业务: 石油化工、其他化工、炼油、治金、制药、食品、建材机械设各制造及安装;电器仪表制作、安装、调试:建材、管件、法兰、阀门、电子产品、五金、电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各销售及租赁;防腐保温工程、衬胶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玻璃钢防腐工程及特殊防腐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制造;压力容器、管道设计及技术服务;化工、治金装置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不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化机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3,205.37万元,负债51,276.58万元,所有者权益11,928.79万元;2021年度宜化化机实现营业收入 36,295.01万元,净利润1,011.9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锦程万和的资产总额为6,920.26万元,负债总额为5,841.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78.44万元。营业收入14,272.80万元,净利润121.53万元。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搬运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配件、轮胎、润滑油、防冻液、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施工;电子产品设计及制造;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水上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电信业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乙醇汽油、柴油零售;化肥、煤炭、焦炭、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的项目)销售;网上无实体销售:汽油卡、柴油卡、天然气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安卅物流的资产总额为30,088.41万元,负债总额为17,129.1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959.2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98.75万元,净利润1,653.39万元。

  主营业务:偏二甲肼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科研开发:科技咨询;公司所属各控股、参股子公司主营包装桶的生产销售;设备制作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外购的原材料、水、电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青海黎明的资产总额为30,406.20万元,负债总额为17,498.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907.8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11.49万元,净利润2,602.04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械及零部件加工;仪器仪表安装、维修;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日用品、钢材、有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电线电缆、电气设备及材料;工业自动化系统的集成、安装及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进出口;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坪仪表的资产总额为3,726.15万元,负债总额为387.9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338.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8.63万元,净利润197.66万元。

  2.双环科技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子公司。

  6.青海黎明股东大通县国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化肥、化工产品,需要消耗磷矿石、纯碱等原材料和电、蒸汽等动力,需要使用化工机械设备,连续性生产环节及销售环节需要物流公司运输。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生产、销售、供应磷矿石、纯碱、氯化铵、片碱、液碱和蒸汽等,能开展机器设备制作、安装、维修业务,可及时提供公司所需运输服务。双环科技、青海黎明及宜化集团其他子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的烧碱、液氨等原材料及电石渣。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人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原材料、产品的快捷高效运输。与关联人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共同发展。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人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人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购销商品和提供劳务,确保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时,对关联人和其他客户一视同仁。关联人与其他客户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以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的价格进行平等竞争。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预计的2022年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双方都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审查了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3.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均带来了经济效益,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态势良好,生产装置负荷水平高位稳定运行,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同比涨幅较大。

  1.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情况如下: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曾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遵循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多年来均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

  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大信事务所历年审计费用均以其审计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拥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业务资质:大信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1)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事务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没有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8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建议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7.8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2.87%,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69%,请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拟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天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担保总金额为55,405万元。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1、为青海宜化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的3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2、为新疆宜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18,95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3,772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3、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13,7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727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4、为新疆宜化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99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5、为新疆宜化向天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申请的25,003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4,976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6、为新疆宜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1,94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青海宜化99%的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宜化1%的股份。故青海宜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尿素(化肥)、pvc、电石、氢氧化钠、1、2-二氯乙烷、烃化物、盐酸、甲醇、液氨、硫酸、煤炭及煤炭制品、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的生产和销售;对烧碱、氧气行业的投资;对液氯、次氯酸钠行业的投资;工业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的销售;机械、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小吃服务;百货零售;其他综合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新疆宜化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19.9%,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且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依法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生效的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1、本次为青海宜化、新疆宜化担保的银行借款是为了满足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方青海宜化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被担保方新疆宜化资产质量与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新疆宜化本次银行借款由新疆宜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按19.9%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80.1%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35,4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0,59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4%;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同时设立非独立董事津贴,金额拟定为6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2.公司已设立独立董事津贴,金额拟从6万元(税后)/年上调至10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同时设立监事津贴,金额拟定为3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调整、解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1,222,753.56元。明细如下表:

  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对2021年上半年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2,615,117.57元已包含在2021年度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之内。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51,222,753.56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063,269.41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2,063,269.41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9,026,236.4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84,526,717.54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839,496,829.07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15人均参与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伟荣、李强、张恬恬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9,026,236.4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84,526,717.54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839,496,829.07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为青海宜化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的3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2.为新疆宜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18,95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3,772万元提供担保。

  3.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13,7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727万元提供担保。

  4.为新疆宜化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990万元提供担保。

  5.为新疆宜化向天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申请的25,003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4,976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6.为新疆宜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1,94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在本次会议期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九)特别提示: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需遵守宜昌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告。

  议案1.00、议案3.00至议案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线-11:30及14:00-17:00。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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