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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娱乐平台:反知识一百问

发表时间: 2022-06-17 12:51:39 来源:欧宝体育首页APP 作者:欧宝体育app客户端


  答:我国法律规定: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答:(1)“教主”崇拜。(2)精神控制。(3)编造邪说。(4)聚敛钱财。(5)秘密结社。(6)危害社会。

  答: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主要有:(1)危害国家政治稳定。(2)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3)危害社会秩序稳定。(4)危害社会思想稳定。(5)践踏人权。

  答:组织是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暗中诡秘活动,要求其成员断绝或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绝对服从“教主”,并通过发誓、赌咒或相互告发等手段,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邪织。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包括各级组织的撤并及人员的安排、任命等。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等活动方式发展成员。有的还成立“护教团”,用暴力、恐怖手段防止成员“叛教”。

  答:组织通过开办各种培训班,收取高昂学费;通过所谓的“心理治疗”,收取不菲的“治疗费”;通过推销图书、音像制品等进行敛财。有的组织直接要信徒缴纳“入教费”和“奉献款”,甚至缴纳全部收入。

  答:组织往往从健康、祛病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编造各种歪理邪说。有的以“包治百病”起家,有的靠巫术咒语驱病,有的搞“医病赶鬼”,还有的编造“世界末日”来临恐吓民众,有的甚至以“性”为手段,诱人上当。组织的歪理邪说大致有三个来源:一是从基督教《圣经》中摘取只言片语,编造邪说。二是摘取佛教、道教、儒学等经典词句并肆意曲解,编造邪说。三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兜售封建迷信。

  答:一是采取吹嘘、蒙骗、恐吓等手段,对信徒进行“洗脑”,实施精神控制。二是“教主”将自己吹成法力无边的“上帝”或具有超能的“神”,“关心”信徒身心健康,许诺满足健身祛病、弥补心灵创伤的需求,诱使信徒上当。三是渲染现行社会黑暗,让信徒整日处于极端的恐惧之中。四是严禁与外界联系,不准听广播、看电视、通信、打电线. 组织如何搞“教主“崇拜?

  答:“教主”竭力吹嘘自己受到“神”的启示,是“神的化身”,责令信徒绝对信仰“教主”、服从“教主”。“教主”的话就是命令,就是“圣旨”,就是上帝的意志,信徒不得违抗,否则就是对“神”不虔诚。只要相信“教主”,才可以祛病健身、开发潜能、躲避灾祸、进入“天国”。信徒在“教主”的欺骗和蛊惑下,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全部财产乃至肉体,做出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甚至为“教主”自杀。

  答:用歪理邪说欺骗人。他们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如“”“劫难说”“巫神论”“天国说”等歪理邪说蛊惑人心。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用宗教幌子蒙蔽人,用治病、免灾诱惑人,用各种把戏吓唬人,用小恩小惠笼络人,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答:(1)让你荒了田、丢了工、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2)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3)有病不让医,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搞“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的是;(4)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5)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6)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7)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8)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9)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邪灵”的是;(10)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

  答:(1)宗教崇拜超人间的神,而崇拜的是活在现世上的“教主”本人;(2)宗教都有传统典籍和完整的学说体系、成熟的宗教礼仪,而所谓的“教义”都是盗用歪曲传统宗教教义和气功理论,并糅合一些危言耸听的妄语拼凑而成的大杂烩;(3)宗教信众入教和退教自由,人身不受限制,而一些组织对信徒实行暴力化“管教”,甚至对脱离的信徒进行殴打、毒杀;(4)宗教活动及其场所一般是公开的,而秘密结社,活动隐蔽诡秘;(5)宗教不排斥现实世界,而与现实世界对抗,教唆人们逃避和摧毁现世,往往导致偏执狂热的极端行为。

  答:(1)从崇拜对象上看,封建迷信崇拜的是臆想的鬼神及神话中的人物,则把现世的活人——头子当神崇拜;(2)从组织形式上看,封建迷信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和仪规、戒律,而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3)从活动方式上看,封建迷信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而有严密的行动计划和行动方式;(4)从活动目的上看,封建迷信活动通常不带有政治色彩,而往往有比较鲜明的政治目的;(5)从危害程度上看,封建迷信活动危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反社会、,危害更大更深。

  答:(1)从理论基础看,正宗气功有着中医理论的基础,有着入静、运动、完整协调的方法,而有害气功没有科学的理论,大多模仿一些正宗气功动作,是一种伪气功;(2)从习练目的看,正宗气功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而有害气功以修炼得法为目的,治病是诱饵,实施精神控制才是线)从实际效果看,长期坚持习练科学的健身气功可以达到防病治病健身延年的效果,而长期修炼的有害气功容易“走火入魔”,损害健康甚至是生命。

  答:(1)宣扬“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入“教”,才能祈求幸福保平安;(2)鼓吹信“基督”就有饭吃、有衣穿、有钱用,蛊惑人们荒田荒地、不生产、不发展经济;(3)采用拉拢、诱骗、威逼、色诱、暴力等手段发展控制成员,鼓动其成员抛弃家庭、亲情外出传“教”;(4)“教主”以各种名义聚敛财物,欺骗、威逼、奸污女成员,传播人员行踪诡秘;(5)恶意攻击政府,以各种名义诋毁政府,煽动被裹胁群众抵制党和政府的政策,插手基层政权。

  答:冒用佛教名义组织通常假借东方宗教文化,摘取佛教经典词句和形象符号,肆意曲解,编造邪说,模仿佛教的修炼方式。通常有以下特点:(1)主要从佛教信徒中发展成员,通常没有固定节日和活动场所,只有聚会;(2)经常举办培训班,宣扬传统佛教过时,要信“神”才能消灾避难,蒙骗信徒,神化“教主”,对成员实施精神控制;(3)敌视政府,把政府和不加入其组织的人当成“魔”,散布谣言和反动言论;(4)“教主”利用各种名义聚敛财物;(5)传播人员行踪诡秘,聚会时神神秘秘、鬼鬼祟祟。

  答:目前,我国已认定的,除了“”外还有21 种:“全能神”“门徒会”“”“”“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灵灵教”“全范围教会”“观音法门”“华南教会”“呼喊派”“统一教”“主神教”“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圆顿法门”“灵仙真佛宗”“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等。

  答:“”又叫“”,是20 世纪90 年代初在我国发展起来的。其头目打着佛教的幌子,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习练者实施精神控制。主要书籍有《转》及所谓的“经文”“讲法”“解法”等,宣扬“末日论”“业力说”“圆满说“层次说”等歪理邪说,对习练人员和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答:(1)搞非法宣传,制造传播谣言,危害社会和谐稳定。(2)制造社会混乱,煽动不明线)欺骗蛊惑群众,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4)颠覆国家政权,抹黑党和政府形象。

  答:(1)背叛中国和中国人民;(2)敌视中国和中国政府;(3)谄媚讨好西方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4)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答:“”组织出于的目的,极力蛊惑“”练习人员以制作小册子、传单、条幅、光盘、卡片等方式进行反动宣传。在境外建立“”“”等网站、“时报”“电视台”和“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反动宣传。

  答:(1)头目是;(2)宣扬“末日论”“业力说”圆满说”“层次说”以及“天”等歪理邪说;(3)书籍主要有《转》《》《九评》以及《明慧周报》等;(4)劝民众、、退队。

  答:“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20 世纪90 年代初从“呼喊派”分化演变而来。“教主”赵维山,歪解《圣经》,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树立了一个“女基督”作为自己的傀儡,秘密传播、发展成员。近年来,“全能神”借所谓“玛雅预言”制造恐慌,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疯狂拉人入教。目前国内已发生多起“全能神”杀人、伤人、骗敛钱财等案件。“全能神”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组织。

  答:(1)宣称“神再次降临是在中国,是一名女性”;(2)书籍有《话在肉身显现》《国度福音见证问答》等;(3)加入时要发毒誓,写保证书;(4)加入后要交“奉献款”,声称交“奉献款”才能体现对“全能神”的忠心。

  答:“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1983 年,“呼喊派”被政府取缔,经过打击后逐步演变出“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主神教”“”(后又演变出“”)、“全能神”等派系。“呼喊派”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组织。

  答:(1)号称自己是基督教的某某派,教义中有“常受主”之类的称谓;(2)以前聚会时信徒大声呼喊,现在有所收敛;(3)宣传材料有《恢复版圣经》《晨兴圣言》《生命读经》等:(4)自称“地方召会”或“地方教会”;(5)网站有“水流职事站”“福音书房”等。

  答:“门徒会”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二两粮教”“蒙头教”,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于1989 年建立。该组织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其歪理邪说主要有: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三是实施精神控制;四是散布邪说,制造社会恐慌;五是欺骗成员,非法敛财。“门徒会”歪曲盗用《圣经》,偷梁换柱,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门徒会”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组织。

  答:(1)主动上门传教,自称是基督教,信仰“三赎基督”;(2)发放的资料除《圣经》外,还有《闪光的灵程》《灵歌百篇》《慈祥的母爱》等;(3)聚会的地点以悬挂白布为底、中间有红色十字架图案的“十字旗”;(4)宣称“祷告可以治病”;(5)鼓励信徒缴纳“慈惠钱”“慈惠粮”。

  答:该是由英籍华人释清海1988年在台湾创立。“观音法门”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典,主要活动是“打坐”和“共修”。释清海标榜自己是“”,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神化自己,并散布攻击、推翻的言论。该组织以旅游、探亲、投资办厂为名,频繁派人入境,发展成员,秘密建立活动点,同时以赈灾和捐助受灾群众为手段拉拢人,其活动涉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是打着佛教旗号的组织。

  答:(1)自称是佛教,宣传品有《》《即刻开悟之钥》《即刻开悟·问答录》《沉默的眼泪》《超世界的奥妙》等;(2)号称是绿色环保组织,但主要宣传世界将要毁灭,吃素食可以拯救地球;(3)加入该组织要举行神秘的“印心”活动;(4)让信徒高价购买“天衣”等物品,号召信徒“奉献财物”。

  答:该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总部设在台湾,头目为江西省九江人左坤(男,1930 年10 月生)。编有《全备福音》《生命之光》《辨明证实福音的职事》《神迹奇事异能》等书籍。设立之初,台湾当局认定其具有倾向而予以打压。为逃避打击,左坤由台湾移民至美国。近年来,该教以投资经商为掩饰,积极向境内渗透、发展组织,疯狂向国内信徒敛财,并定期举办“冬令会”“夏令会”等活动,建立培训基地培训骨干,发展控制信徒,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美籍朝鲜人文鲜明1954 年在韩国釜山创立,全称为“”。文鲜明否定《圣经》,编造《原理讲论》,自称“再临的弥赛亚”,被耶稣选为“后继人”,建立“统一家庭”“统一世界基督教”,最终统一所有政治制度,建立“地上天国”。该组织曾经以“胜共”为宗旨,在韩国、美国组织过大游行,并以投资援助、任职任教文化交流等为名,对我国进行渗透活动,同时极力拉拢、发展我出国人员,指使他们回国后传播“统一教”。“统一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由河南镇平县人徐永泽1984 年在平顶山创立,因聚会时不停大声哭泣,又称“重生派”“懊悔派”“哭派”“哭重生”,最高机构为“全范围议会”,下设7 个牧区,编有《教会基本建造草案》《真理之光》《认识真理》等书。该组织诬蔑党和政府是“仇敌”“魔鬼”“红衣怪兽”,煽动信徒“与那些执政掌权的恶魔争战”。该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河南南召县人徐文库创立,组织成员分为大仆人、二仆人、使女、守望、同工、柱石等6 个等级。徐借用《圣经》中的称谓,自称“大仆人”,并制造散布“2000 年以前世界有‘七大难’,世界末日来到了,耶稣提携信主人上天堂,不信奉的人下地狱”等迷信邪说。编有《智慧、启示、亮光》《精兵条件》等书。以“奉献钱是交给神”等为名,骗取大量钱财,并从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于1979 年创立,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藏寺,又称“灵仙真舍总堂”“雷门灵仙精合总会”。编有《灵仙真佛宗》《启灵学》等书。实行道、显、密三修,既提倡教红教的修行理论,又提倡修炼道教的炼丹求长生成仙。卢胜彦标榜自己为“活佛”“佛主”,用道、显、密法分别接引众生“皈依”。他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 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党和政府。1988 年开始渗入我国,是打着佛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从“呼喊派”衍生而来,由安徽省萧县人王永民1994 年创立。鼓吹推翻现政权,宣传“末世恐怖论”,神化李常受,奉为“活基督”。该组织狂称要“打江山,创王权,夺撒旦政权”。王永民曾组织千余名信徒散发言论,要求人们信奉李常受的《爆炸新闻》等反动宣传品。一些骨干打着宗教旗号,奸污妇女、诈骗钱财。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有较完整的组织体系,裹胁相当数量的群众,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江苏省淮阴人华雪和于1983 创立,又称“属灵教”“灵灵派”“属灵道”“复活道”。华雪和将自己比作耶和华、耶稣。“教义”以神化“教主”和“世界末日论”为核心内容,散布灾难、瘟疫、战争流言,声称加入“灵灵教”,可以躲灾避难,升入天堂。1990 年该被政府取缔后转入地下,秘密传教拉拢信徒,一度十分猖獗,还衍生出一些新的教派。1999 年,该教受到毁灭性打击。“灵灵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华南教会”由湖北钟祥市人龚圣亮于1992 年创建,由“全范围教会”衍化而来,又称“华南大公教会”“华南福音使团”。龚圣亮编写了“教义”《神的永远到永远》,鼓吹“全国福音化,文化基督化,教会国度化”,叫嚣“要穿上主赐的军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与魔鬼(指政府)战斗到底,建立永恒的神的国”。该组织沿袭了“全范围教会”的活动方式,办有“野地神学院”“神召学”“柱石会”等多种训班,以培植骨干、发展信徒,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由“呼喊派”骨干、安徽省颍上县人吴扬明于1988年创立,是由“呼喊派”衍生的组织。吴扬明歪曲利用《圣经·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词,自称“”。编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新生命》《完全的道》等近20 种小册子。吴扬明利用“教主”身份,诱使信徒奉献大量的钱财。该组织曾一度在29 个省市建立活动点500 多处,发展信徒数万人。1997 年,以强奸罪、组织和利用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判处吴扬明死刑。“”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原“”的骨干分子、安徽省霍邱县人刘家国盗用《圣经》部分内容,于1993 年在湖南非法创立,编有《真理·道路·生命》《话说三位一体的真神》《生命之光》等书册。“主神教”主要内容是宣扬“末日论”和反动政治纲领,诬蔑现行社会是“充满恶魔的社会,到处是黑暗”,企图推翻政府,最终建立“神的国度”。该大肆自我神化,渲染“世界末日”、宣扬赶鬼治病等。活动一度涉及全国23 个省市,蒙骗群众万余人。1999 年10 月,以强奸罪、组织和利用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判处刘家国死刑。

  答:该1980 年由韩国人创立,又名“以利亚十诚石国韩农复救会”,编有《十诫石国》《清晨杂志》《法柜天》《这就是永生》《关于我们生存的伟大信息》。该教煽动信徒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叫嚣“要与敌对我们的人决一死战”“完成在中国建立石国体制、搞垮中国体制的历史使命”。该从1993 年传入我国,活动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等11 个省市。被我国政府取缔后转入地下,活动仍比较频繁,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1998 年由“观音法门”骨干许成江创立,其成员分为圆顿、大子、上过山的弟子、授权传法的同修、同修、学生6个等级。许成江向全国派出“行者”进行传法,宣传“整体的灭项之灾一步步逼近”,只有加入“圆顿法门”才可避灾,宣扬“将自己财产的百分之五十供养给师父”“供养越多,功徳越高”等诈骗钱财。除公开宣扬对“师父”要“绝对服从、全身心奉献”等邪说外,还以“阴阳双修”为名奸污女信徒。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有零星活动,是打着佛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香港女影星梅绮(江端仪)于1960 年创立,后由其女张路得继承,又名“”。梅绮自称“先知”,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恶毒攻击我政权是“”、法律是“恶法”,叫嚣要“打倒无神论者”,宣扬“末世”预言。在该组织策动支持下,境内骨干到处发展成员、建立组织、非法集会,给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危害,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教是由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 年创立,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编有《你等待着像贼一样降临的耶稣》《耶稣基督》《携举》《七年大灾难最后的教援》等书籍。“达米”意为“未来临近”。该组织以宣扬“”为宗旨,多次派人入境,在中国建立“”中国“本部”及各“支部”,其组织成员发展到吉林、辽宁、北京等10 多个省市,借“末日说”组织各地信徒“集体升天”。后被我国政府取缔,但在我国境内仍有活动,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由美国大卫·摩西·白克于1968 年建立,以《摩西书信》为“教义”,吸引了一批反叛传统的极端分子、吸毒者等组成“天父儿女公社”。1980 年开始渗透传入我国,“教主”大卫自称“摩西”,是一个狂热的“性革命”鼓吹者。“”传入我国后,主要发展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受其影响,大多数被发展的成员有流氓行为,有的成为流氓犯罪分子。此外,该教宣称“末日危险”来自,大肆进行产主义的宣传活动,危害社会,对抗政府,被我国政府取缔,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由河南省鲁山县农民程德轩发起,又称“常受主派”(“常受”是“呼喊派”创立者李常受的名字)。程德轩自称“基督是我,我是基督”,不仅宣传“地球毁灭、瘟疫、世界大战”等天灾人祸,而且呼喊“要倒台了”,建立“常受基督国”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该组织受打击后,融入到“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组织中,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该是“呼喊派”的变种。1989 年,被处理过的一些“呼喊派”成员窜到黑龙江省四处活动,并推赵维山为“”,赵自称“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显现”,随后建立“永源教会”。到1991 年,在黑龙江等地建立活动点24 个,蒙骗群众数千人。经打击取缔后又演变成“全能神”组织,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组织。

  答:有害气功组织有14种:“中功”“香功”“”“”“”“中华”“人宇特能功”“”“日月气功”“万法归一功”“”“沈昌人体科技”“一通健康法”“中国自然特异功”等。

  答:二十世纪80 年代后,我国许多地方出现了气功热,由此产生了各类气功组织。一些气功创编人引入种种迷信邪说,蒙骗群众,大搞个人膜拜,将气功巫术化。在这种环境下,一批别有用心的人建立了打着各种幌子的非法气功组织,有的甚至具备了性质。这类所谓的“气功”,我们称之为有害气功,也有人称之为“气功类”。

  答:“中功”由黑龙江省鸡西市人1987 年在北京创编,全称“中华养生益智功”。“中功”以弘扬功法和麒麟文化为名暗中从事政治活动,以公司、企业、培训机构等实体为经济来源,以传销为控制和发展手段,以“公司”“学校”等为伪装,带有封建帮会色彩的伪科学、伪气功团体。该组织以唯心主义、有神论为基础,大搞个人崇拜,骗钱害命,谋求政治企图。于2006 年7 月在美国因车祸身亡。近年来,“中功”勾结境外敌对势力,企图在境外发展。

  答:“香功”由河南省洛阳市人田瑞生1987 年创编,又称“中国香功”,或“中国佛法”。“香功”自称源自佛教禅宗、密宗。1989 年,田瑞生成立了“洛阳佛法芳香型智能气功”联络总站,聚敛钱财,欺骗愚弄群众,宣传迷信活动。香功宣扬有病不吃药,就喝“信息水”,并利用信息挂历、信息茶、信息影牒等诈骗钱财。1995 年9 月,田瑞生死于肝癌。

  答:“善提功”,又称“菩提法门”“大光明修持法”“菩提中修”,河北省武邑县人1991 年创立。“”宣传迷信邪说,鼓吹特异功能,打着佛教、气功旗号,神化头目,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具备的所有特点,已被我国取缔。现逃亡加拿大温哥华,该组织在国内仍有活动。

  答:山东茌平人张维祥1980 年创编。该功以“高级生命”能包治百病、普通人能修炼为“特殊生命”、进入人类归属“大同世界”为歪理邪说,诱惑、欺骗、控制信徒。“人宇特能功”有八大歪理邪说,包括“伟大祖先说”“科技造人说”“基因优化说”“能量公平说”“反复考验说”“无限感恩说”“大同世界说”“地球升级说”等。

  答:广东省惠来县人吴泽衡1990 年在北京创编。编有《禅钟》…《华藏文化》等书册,“”宣扬封建迷信,大搞个人崇拜,…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极力发展成员,利用功法骗钱害命,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华藏宗门”邪性十足,集“反正统性、反现世性、反社会性、性”于一身,是地地道道的有害气功。2014年7 月30 日,广东警方一举打掉了“华藏宗门”非法组织,刑事拘留教首吴泽衡及相关涉案人员21 人。

  答:湖北省鄂州市人张志祥1987 年创编。张志祥曾为反动会道门“大乘门”头目的弟子,他自称是“法第X 代传人”,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机构,宣传封建迷信,大搞个人崇拜,裏胁群众。近年来,一些原“元级功”骨干创办了“海音公司”等企业,聚敛钱财。“”于2000 年被我国政府取缔,2011 年12 月3 日,张志祥在鄂州市因病死亡。

  答:辽宁省营口市人胡志平1992 年在江苏南京创编,全称为“江苏省气功科学研究会中华辅导总站”。胡志平自称集观音法门等大成,万教归一,非气功,非宗教,修炼后能提高大灵能量,并以传功为名骗敛钱财。2001 年1 月2 日,胡志平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 年。出狱后仍暗令其信徒在网上散布其歪理邪说,有死灰复燃之势。一些原“”练习者被处理后,打起“中华”的旗号继续从事行为。

  答:四川省南充市人屈成春1983 年创编。屈成春假称屈原是“”的祖师,歪曲屈原的《离骚》《天问》等不朽诗篇都是博大精深的“气功专著”。通过举办培训班、气功治疗、兜售信息产品及非法书籍、音像资料等名义骗敛钱财。2001 年4 月,屈成春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 年。2008 年服刑期间,屈成春因病保外就医,2009 年病亡。

  答:河南襄城县人金光道(原名温金路)1994 年8 月创编,又称“意识保健功”“日月神功”“意识科学”。该组织鼓吹金光道是“神”而顶礼膜拜,宣称“日月气功能治病,不用打针吃药”,并在传功中散布“世界末日”“社会腐败”“党风不正”等谣言,政治色彩明显。他还以传功为名,长期玩弄女习练者。2000 年,温金路被劳教2 年。

  答:吉林省东辽县农民1989 年在河南创编,又称“养能精神自控学”“参与心理学”。自称是佛门“万法归一功”第57 代传人,叫嚣“要做第二个希特勒,将盖世太保徽章印在自己的书上”,并煽动与党和政府对抗。2002 年3 月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出狱后不思悔改,企图密谋偷渡台港赴美申请政治避难,继续与党和政府对抗。2010 年12 月因涉嫌从事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被刑事拘留。

  答:武汉市人肖郧1997 年在湖北创编。肖郧跟随妻子习练“”,1998 年伙同妻子杨荣华、刘松平等将“”有关文字、图案修改后创编成“”,建立“”辅导总站,逐渐形成严密组织,扩展至湖北、湖南、江西等地。肖郧借“”蛊惑人心,聚敛钱财,奸淫妇女,严重危害社会。2000 年3 月,肖郧被判处无期徒刑。

  答:江苏南通人沈昌1990 年创编,又称“沈昌功”。编有《沈昌人体科技》《沈昌人体科技成果》等书册。1991 年7 月,在江苏成立“沈昌特功求是者协会”,以举办报告会、培训班的名义销售沈昌信息茶、录像带、信息水、信息面等,蒙骗群众,骗取钱财。2001 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 年。

  答:河南灵宝县人纪一(原名姫学统)1994 年在北京创编,又称“”“中国大佛功”。早年纪一就创编并修炼“中国大佛功”,宣扬“健康是佛”。“”宣传迷信和伪科学,他自我神化,蒙骗群众,聚敛钱财。1999 年该组织活动转入地下,2003年9 月29 日,纪一犯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 年。

  答:重庆万州人刘继能1992 年在四川绵阳创编,又称“国功”。编有《中国自然特异功》《健美气功》《纷呈人生》等书册。1992 年,自创“中国自然特异功”后,到各地举办传功报告会,当场为“身患疑难杂症的病人”传功治病,迷惑诱骗群众。1993 年,成立“中国自然特异功学校”作为其散布歪理邪说、扩展组织、骗取钱财的基地。2001 年1 月,刘继能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 年。

  64. 广场事件的线 时许,河南开封刘云芳、王进东等7 人携带灌满汽油的饮料瓶、打火机、刀片等物品进入广场,在王进东的带领下先后,造成刘春玲、刘思颖母女二人死亡,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三人烧伤。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发生在广场的这起事件,是“”痴迷者受及“”的唆使、煽动及精神控制下,为了“走向圆满”、进入“天国世界”而实施的一次荒唐、愚昧的疯狂之举。

  65.“”痴迷者关淑云等故意杀人案的线 时许,黑龙江省伊春市“”痴迷者关淑云,对在其家聚集的其他“”人员说“师傳(指)讲里面最大的魔来了,要传入我的身体”,并让其他人掐住其颈部进行驱魔,其他人边掐边齐说“正义战胜邪恶,灭尽!灭尽!”。22 日3 时许,关淑云又说“还有一个小魔没除掉,这个小魔跑到我女儿(戴楠,9 岁)身上去了,一会儿给她除魔”。早6时许,关淑云让人将戴楠叫过来,用右手将戴楠楼在怀里盖上被子,左手掐住其颈部,用腿压住其身体进行“驱魔”,并问女儿“你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干了多少坏事?害了多少人?”。当小戴楠呼救并挣扎时,关淑云用腿压住其身体,并打了她几个耳光,其他人也帮助其压住,导致小戴楠面色青紫,不省人事。

  66.“”痴迷者傅怡彬弑父杀妻血案的线 日,北京“”痴迷者、46 岁的傅怡彬亲手用菜刀砍死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砍成重伤,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傅怡彬从1998 年开始练习“”,后走火入魔。对自己的弑父杀妻之举,他辩解说:“我练了‘’以后,我认为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兽’。我面对几个肉身,跟砍狗、砍猫没什么区别。”自从练习“”以后,原本老实的傅怡彬丧失了善良的本性,变得自私、残忍,他凶狠地痛打母亲,他与家里人的关系疏远了,最终沦为杀害亲人的凶犯。这是“”对社会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答:2014 年5 月28 日晚,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等均为“全能神”组织成员。当晚,为宣扬、发展成员,在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女,35 岁,山东省招远市人)拒绝后,认为其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遂实施殴打,致被害人死亡。

  答:2006 年3 月,境外“”组织抛出了所谓的“事件”,造谣攻击辽宁苏家屯劳教所“活摘”“”人员器官。由于谎言太过离谱,很快被世人戳穿。之后,“”又请出两个加拿大人继续编造和传播这个谎言,一个是大走私犯在加拿大的辩护律师,另一个是死硬分子,他们于该年7月抛出了一份所谓的“调查报告”,继续谎称苏家屯一家医院“活摘”了数以千计的“”学员的器官,并四处传播这一谣言,诋毁中国,但却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驳斥。美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人员实地参观后,公开声明不存在“集中营”和“活摘”器官事件;美联社、路透社、BBC、CNN 等西方诸多主流媒体,都发布了相关消息,澄清了事实线”非法聚集事件的线 月初,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刊登了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所著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及其“”组织认为是对“”的一种诬蔑,进而以此作为闹事的机会。4 月22 日,“”练习者围攻教育学院,要求“赔礼道歉”。未达到目的后,4 月23 日围攻天津市委。为了制造更大影响,化名潜回国内,开始组织围攻中南海。4 月25 日凌晨,一万多名从全国各地汇集而来的“”练习者到中南海非法聚集,进而发展成为围攻事件。从整个过程看,这完全是一起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有策略的重大政治事件。

  答: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头目于2005 年2 月相继抛出了《再转轮》和《向世间转轮》两篇“经文”,煽动国内“”人员进行所谓的“、、退队”为主要内容的“三退”,并于当月成立了所谓的“全球服务中心”。截至2017 年年初,据“”“全球服务中心”统计,有超过2.6 亿人实现了“三退”。然而,截至到2017 年初,全国共有8900 多万党员、8000 多万团员和8000 多万少先队员,显然这一数据大有水分。2.6 亿这一数据是怎么来的呢?浙江临海的“”人员张素芳被抓获后承认,从2008 年5 月至2009 年3 月,先后编造了300 多个化名进行“三退”;山东青岛“”人员胡明说,他累计编造了9000 余人的“声明”,其中一部分是已经去世的亲友等。“三退”数据已经成为“”自欺欺人、自娱自乐的数字游戏。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73.2017 年最新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17 年1 月25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是在《刑法修正案(九)》对犯罪作出修正的背景下制定的。在整合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就犯罪的认定和适用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做出了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组织的内涵,细化了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犯罪的停止形态、罪数适用等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反映了犯罪发展的新态势,为司法机关办理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

  答:2015 年8 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共五十二条,其中第三十三条将刑法第三百条修改为:“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答:2015 年7 月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会道门、迷信活动,拢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组织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社会危害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制作、传播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的;②书籍、刊物二百五十册以上的;③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二百五十盒(张)以上的;④标识、标志物二百五十件以上的;⑤光盘、U 盘、储存卡、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一百个以上的;⑥横幅、条幅五十条(个)以上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相应标准五倍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制作、传播宣扬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②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③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的;④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相应标准五倍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七条规定:组织、利用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利用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

  组织、利用组织蒙骗他人,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利用组织蒙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造成九人以上重伤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组织、利用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七种从重处罚情节。具体包括:①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活动的;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发展成员或者组织活动的;③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活动的;④组织被取缔后,或者被认定为组织后,仍然聚集滋事,公开进行活动的;⑤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活动的;⑥向未成年人宣扬的;⑦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五条规定:①宣传品是行为人制作的,以犯罪既遂处理;②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尚未传播的,以犯罪预备处理;③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传播过程中被查获的,以犯罪未遂处理;④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部分已经传播出去的,以犯罪既遂处理,对于没有传播的部分,可以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答:反宣币就是组织在人民币上印上了一些反动宣传标语的人民币,借助人民币为载体,传播具有反动政治内容的宣传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二条规定:组织人员以、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十五条的规定,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三条规定:明知他人组织、利用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90. 收到印有宣传内容的人民币怎么办?答:首先,要认清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自觉抵制,要注意拒收、不使用这类印有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其次,一旦收到这类污损人民币,要尽快到银行兑换,阻止其流向社会。第三,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宣传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答:不浏览组织的网站、网页,如发现宣传内容要自觉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如发现自己的身份被组织盗用,要站出来公开驳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接到宣扬的电话,要直接挂断;收到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答:首先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只是一时没有醒悟,要不歧视、不离弃。其次要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可请专业人员提供帮助,或送专门机构进行矫正,同时积极配合社区、单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直至彻底走出泥潭,回到正常社会生活。第三,如亲人家属朋友受所害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家庭成员陷入后,当对其劝解无效时,应寻求公安机关或反组织帮助,对其说服教育,做好其思想矫正工作,从根本上将其从泥潭中挽救出来。

  答:有人拉拢你参与活动时,首先要态度坚决,表明立场决不上当受骗。其次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违法活动,劝其迷途知返,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警。

  答:第一,加强科学知识学习,破除迷信思想,不信迷信、不信邪说。第二,了解骗人伎俩,当有人向你宣扬内容,或一时无法辨别时,要做到不听、不信、不看、不传,并及时向单位、公安机关报告。第三,正确对待生老病死,长生不老、成仙升天都是骗人的;有病要到正规医院医治,所谓的“偏方”和不吃药、不打针都是靠不住的。第四,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第五,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答:(1)心理健康。(2)科学健身。(3)合理膳食。(4)戒烟限酒。(5)预防疾病。(6)培养良好兴趣。(7)追求幸福。

  答:当前类似但国家还没有对其定性的非法组织滋生蔓延较快,对此应保持足够警惕。首先确保自己不要上当,加入的要立即脱离。其次注意搜集和保留必要的证据,尽快将证据报告公安机关,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再次尽力做好加入该组织的其他人员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清事实真相,劝解其早日离开。

  答:境外“”以传播所谓的“中华文化”为名,组建“神韵艺术团”等,在境外巡回演出,举办文艺比赛,掩盖其本质;组织示威、游行、静坐等活动,围攻我驻外使领馆,干扰我国领导人高端出访,损毁我国际形象;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一些国家大陆游客密集的主要景点、交通要道、商业中心、下榻酒店等地点,设立固定反宣点,对我出境公民煽动拉拢;利用“”“时报”“电视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反动宣传媒体,炒作、散布谣言。对以上活动不要听信其宣传,不要上当,决不参与。

  答:(1)不在“”活动现场停留、围观;(2)不与“”媒体接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3)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4)不听、不信、不传“”宣传品和谣言;(5)不接受不明不白的起诉书;(6)不得将反宣品带回境内。当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组织侵害,要及时向当地警察、旅游部门投诉,并向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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